201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发挥了服务作用。
一、政务公开情况概述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指定专人发布维护信息。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在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进一步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在此项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实施方案、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3、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各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5.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前沿窗口,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公开形式,通过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府简报等多途径公开。对广大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焦点内容进行重点跟进,受到广大群众好评,努力打造阳光、服务型机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过虚假、不完整情况;
(二)通过市委、市政府简报、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⒈在辽源市电视台播报“防震减灾系列活动”新闻、以及各方面的防灾减灾宣传动态报道。
⒉在《辽源日报》开展系列宣传和新闻报导,重点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知识等。
3.利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和“7.28”唐山地震纪念日、《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科技活动周、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段为契机,市、县两级地震局和各有关部门联合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社区等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参观图片展、知道竞赛、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地震应急演练等宣传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无。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无。
六、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