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地震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和勇于创新的原则,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发布,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部分。
一、政务公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辽源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工作例会制度,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宣传。加强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健全制度机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监督等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联系方式、申请渠道等内容。同时,认真做好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
(四)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各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前沿窗口,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公开形式,通过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府简报等多途径公开。对广大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焦点内容进行重点跟进,努力打造阳光、服务型机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过虚假、不完整情况;
(二)通过市委、市政府简报、辽源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在辽源市电视台播报“防震减灾系列活动”新闻、以及各方面的防灾减灾宣传动态报道。
2.在《辽源日报》开展系列宣传和新闻报导,重点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知识等。
3.利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和“7.28”唐山地震纪念日、《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科技活动周、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段为契机,市、县两级地震局和各有关部门联合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社区等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参观图片展、知道竞赛、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地震应急演练等宣传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无。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