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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源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勇于创新的原则,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辽源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信息。现将市供销社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努力扎牢工作基础

2020年,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各科室积极参与,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基础保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市供销社重点工作中,研究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质量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各项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中央、省、市政务公开信息相关文件的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理解掌握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保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压实责任,常态化监督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要求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重要信息经市供销社领导审定后发布,做到责任明确。二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对涉及个人稳私的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加强工作规范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020年市供销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源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形式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国家方针惠民政策、市供销社工作重点等政务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服务“三农”等问题。从信息公开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实效促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和新农业发展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工作交接,新人对业务熟练程度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本单位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单位紧紧围绕以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筑牢疫情防线为常抓任务,同时毫不松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一是围绕聚焦基层社改造、组织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目标任务,做好供销基层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方面的全域性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信息二是积极向社会公开群众关心的农资供应、农业生产信息,发布“辽源-绍兴”合作对接等工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切实提升优质高效便民政务服务,更好满足社会群众需求,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增强供销系统服务三农宗旨的基础实力和服务能力。

全年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政务信息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