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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源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1    点击数:

  2018年,辽源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认真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随着市供销社为农服务力度加大和供销社综合改革不断推进,市供销社积极主动公开各项政务工作,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现将我社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今年以来,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强化组织领导。由于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各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基础保障。主要领导每年都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组织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市供销社重点工作中,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健全完善了《辽源市供销合作社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定期开会指导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并请专业人员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政务信息讲解指导,保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规范内容提高工作水平  

  2018年市供销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源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完善了公开形式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国家方针惠民政策、市供销社工作重点等政务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服务“三农”等问题。要始终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从信息公开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实效促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和新农业发展建设。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一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明确机关各科室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认真把关,重要信息经市供销社领导审定后发布,做到责任明确。 

  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并有计划地梳理历年来的政务信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容量,充实完善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及时修正了已公开的不完整政务信息。把群众关心的农资供应、农业生产等为农服务动态予以发布,满足我市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生产情况的把握和了解。同时,市供销社也通过单位部门网站发布相关农业农民等信息,较去年有所增长。 

  四、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市供销社在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取得一些成效,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 

  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的标准还不够高。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单位动态信息上,个别信息发布质量不高等。  

  五、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市社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的职责与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要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不得发布有违国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且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条有理,方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