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源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认真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随着市供销社为农服务力度加大和供销社综合改革不断推进,市供销社积极主动公开各项政务工作,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现将我社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今年以来,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强化组织领导。由于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各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基础保障。主要领导每年都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组织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市供销社重点工作中,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健全完善了《辽源市供销合作社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定期开会指导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并请专业人员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政务信息讲解指导,保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规范内容,提高工作水平
2018年市供销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源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完善了公开形式,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国家方针惠民政策、市供销社工作重点等政务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服务“三农”等问题。要始终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从信息公开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实效促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和新农业发展建设。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一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明确机关各科室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认真把关,重要信息经市供销社领导审定后发布,做到责任明确。
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并有计划地梳理历年来的政务信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容量,充实完善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及时修正了已公开的不完整政务信息。把群众关心的农资供应、农业生产等为农服务动态予以发布,满足我市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生产情况的把握和了解。同时,市供销社也通过单位部门网站发布相关农业农民等信息,较去年有所增长。
四、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市供销社在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取得一些成效,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
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的标准还不够高。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单位动态信息上,个别信息发布质量不高等。
五、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市社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的职责与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要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不得发布有违国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且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条有理,方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