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登录 注册

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400744568627N/2024-00150
分  类: 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辽源市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营商环境办〔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400744568627N/2024-00150 分  类: 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辽源市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营商环境办〔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关于印发《辽源市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营商环境办〔20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总体部署,大力整治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特制定《辽源市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辽源市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诚信辽源”建设,大力整治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在全市开展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   

  截至今年10月份,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辽源市严重失信企业共有109户,其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101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全市严重失信企业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主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相关严重失信企业的治理工作,要全面摸排严重失信企业情况,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限期整改,并对逾期未整改的失信企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二、治理措施   

  (一)全面核实严重失信企业情况。各责任主体要依据《辽源市严重失信企业台账》(附件1)   

  开展核实和认定工作。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相关企业涉案情况自行梳理排查,查清案由,理清案件责任主体、债务关系,以及案件处理情况,逐案登记造册。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自清自查工作,将逐个企业案件的核查情况报市政数局。   

  (二)督促限期整改。各责任主体要将《联合惩戒告知书》(附件3)送达至失信企业,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在全面摸清各失信案件的情况下,要求失信企业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结案和还款计划,明确资金来源,明确还款时限。对于判决明晰、不存在异议应该执结的,必须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履行完毕后,依照法律规定提请执行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向市政数局报备。对于有能力偿还各类款项并结案的应立即进行清偿并结案。对于财力有限无法即时结案的可制定计划,分期还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到执行法院履行和解手续。12月底前,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高新区各需推动5户失信企业,西安区推动2户失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还清欠款,提请执行法院将失信企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剩余案件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每月需至少推动2户失信企业退出,西安区、高新区至少推动1户失信企业退出。

  (三)开展联合惩戒。市政数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实施限制融资、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政府补贴性资金、限制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限制严重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的部分高消费行为。  

  三、责任监督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全市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失信治理对提高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按要求做好管辖范围内涉案案件治理和整改工作。二是要保证治理工作全面、细致、严谨、整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正面宣传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举措,防止恶意炒作和刻意放大企业失信问题,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四、时间要求   

  请各责任主体明确部门专人负责此项工作,12月15日前将逐个企业案件的核查情况电子版报市政数局。每月25日前将《严重失信企业治理台账》(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市政数局(已经结案的同步报送佐证材料)。对于无法按照规定时限履行法定义务的案件,要说明原由和具体情况。市政数局将定期将各责任主体治理情况上报市政府。   

  联系人:梁雪莹,联系电话:6996509   

  邮箱:lyzsjxyk@163.com。   

  附件1:《辽源市严重失信企业台账》   

  附件2:《严重失信企业治理台账》   

  附件3:《市信用办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告知书》   《市信用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