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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400744568627N/2024-00148
分  类: 优化营商环境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标      题: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户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营商环境办〔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400744568627N/2024-00148 分  类: 优化营商环境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标      题: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户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营商环境办〔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户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的通知    

辽营商环境办〔2024〕1号      

各县、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按照“‘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拟定于近期在各县、区开展百户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四个县区同步召开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之前完成测评工作。   

  二、任务及流程   

  在“‘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参照全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大会方式方法,采取“政府部门向企业述职+现场评议”方式组织开展百户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   

  (一)筹备阶段(1月12日前)。    

  1.确定被评议部门。原则上要求被评议部门为与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和涉及重大民生领域相关部门,各县、区根据政府机构设置实际,统一确定县级政府、区级政府被评议部门数量,上报督导组审定后,组织并审定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述职材料。  

  2.确定评议人员构成比例。为确保评议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评议人员构成应包括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商环境监督员,重点企业代表、招商引资企业代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代表、政务服务行政相对人代表和一定比例的群众代表。评议人员数量方面,县级政府评议人员不低于80人,区级政府评议人员不低于60人。各县、区确定人员构成比例后,报督导组审定。   

  3.建立完善评议制度机制。建立县、区百户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会议方案》《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办法》《评议人员抽取办法》,报督导组审定。   

  4.建立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评议人员备选库。按照评议人员构成比例,以1:3的比例建立人员备选库。

  (二)评议人员抽取阶段(1月15日)。   

  1.抽取评议人员。在市督导组监督指导下,县、区百户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被评议部门分管领导抽取被评议人员,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实现评议人员抽取公平、评议程序公开、评议结果公正。

  2.做好会务保障。下发会议通知,印制会议手册、评议票。   

  (三)评议阶段(1月16日)。   

  在市督导组监督指导下,召开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大会,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现场述职、评议人员现场评议,工作人员现场核分、现场公示测评结果。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工作,切实承担本县区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具体工作任务的研究部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实施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制作行动筹备工作责任表、推进图,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用“五化”闭环工作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三)注重宣传引导。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传递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全民参与的营商环境建设良好氛围。 

  附件:督导组成员名单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附件:督导组成员名单   

1.东丰县督导组   

组长:王云辉 市政数局局长、市营商环境办主任   

成员:张 聪 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组织五科科长   

    李学峰 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主要职责:现场督导东丰县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人员抽取、现场评议流程,现场监督评议结果测算和评议结果公示。   

2.东辽县督导组   

组长:范铭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工委书记   

成员:李文华 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靳鸿羽 市政数局营商环境督察科科长   

主要职责:现场督导东辽县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人员抽取、现场评议流程,现场监督评议结果测算和评议结果公示。   

3.龙山区督导组   

组长:陈培林 市委办三级调研员、市委督查室主任   

成员:于 欣 市委组织组织三科科长   

    范金波 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赵梅君 市政数局营商环境督察科二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现场督导龙山区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人员抽取、现场评议流程,现场监督评议结果测算和评议结果公示。    

4.西安区督导组   

组长:代 敏 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   

成员:王 意 市政数局副局长、市营商环境办副主任  

吴少旻 市委组织组织四科科长   

主要职责:现场督导西安区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人员抽取、现场评议流程,现场监督评议结果测算和评议结果公示。    

5.综合组   

组长:张 聪 市委组织部四级调研员、组织五科科长  

成员:靳鸿羽 市政数局营商环境督察科科长   

主要职责:审定被评议部门、评议人员构成比例、审核会议方案、测评办法、人员抽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