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
市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并市政府:
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辽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辽源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目标任务,秉持“法制统一、程序规范、权责一致”原则,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三服务”工作全过程,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夯实理论武装。坚持“会前学法”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必学内容,全年开展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法4次。深入解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充分整合学习资源,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吉林省干部网络学院完成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体学法5次、参与法院旁听庭审2次、参观戒毒所等警示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扣工作实际开展精准普法,重点加强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专项培训,全面筑牢法治防线。2025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获评吉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法治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四个亲自要求,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党内法规学习5次,推动机关运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部署—推进—督查—整改闭环管理。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公文处理、会议组织、督查落实等工作中严格依法履职,带动全办形成重法治、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决策执行,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国务院及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年初征集确定《辽源市购房惠民政策》《辽源市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辽源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强化督查督办实效。紧紧围绕《市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形成的245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月开展调度11轮次,形成督查专报6期,确保重点工作压茬推进、如期达效。顺利完成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反馈64个问题的核查上报,高效办结省派任务30项。此外,通过府院联动联合开展旁听庭审等形式,行政机关的应诉意识及应诉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提升提案办理质效。完善“接收—研判—办理—反馈”闭环机制,办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13件,市政协《社情民意》14件、“微建议”114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统筹推进全市4个县区政府、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制定主动公开和不宜公开事项清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定期清理制度并对我市历年来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清理,共清理6000余件临时性通知、文件。搭建省、市、县、乡四级规范性文件库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落实定期巡检机制,开展业务培训、整改错敏词汇200余个。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年接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9件(含上年结转1件),办结26件,结转2026年继续办理3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热线办理成效显著。实施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民生服务“小切口”,探索出一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民生难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范式,有力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累计办理29万件,全市基层矛盾纠纷下降8.24%,治安警情减少36.8%。
(四)完善制度保障,强化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扩大党内民主和群众监督,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强化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55人次,筑牢廉洁自律法治防线。统筹行政应诉工作,规范案件办理流程,靶向破解历史遗留涉法问题。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参与“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累计报送工作信息月报12篇,推动普法从“单向灌输”向“多维体验”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形式仍以传统模式为主,宣传活动针对性不强,部分法律知识讲解过于学术化,未能充分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法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二是法治思维运用不够充分。少数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在复杂问题处置中,法治手段运用不够精准,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足。
三是学习主动性存在差距。个别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积极性不高,存在被动参与情况,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知识更新不及时,在新形势下利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夯实法治理论基础。
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全年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巩固“宪法宣传周”活动成效,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整合新媒体资源,打造线上互动+线下实践的普法矩阵,提升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健全法治培训体系,邀请法律专家开展定制化授课,重点加强行政决策、公文规范、行政应诉等业务培训,全年组织法治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行政行为全程合法合规。建立干部法治能力考核评价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评优评先挂钩,倒逼干部主动提升法治素养。
(三)聚焦重点任务,健全法治工作机制。
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细化2026年任务清单,优化督查考核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提升公开质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执行跟踪评估,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将法治建设与“三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效率政务服务,为法治辽源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中共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