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辽源市大力提振和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辽府办发〔20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大力提振和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大力提振和促进消费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聚焦全方位扩内需,以增收减负提高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意愿,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促进居民增收减负
(一)增加工资性收入。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以贷款贴息助力待岗职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就业。推进辽源北方袜业集团“千人创业就业计划”,举办“民营企业招聘月”“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搭建创业就业对接平台。2025年,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150场以上。围绕新质生产力、新消费热点、民生服务保障等领域挖潜扩容,征集岗位1.3万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辽源市分行,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强职业培训。
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辽源工匠”。支持企业、公办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整合培训资源,依托有资质培训机构,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种植、养殖、家政等技能培训,2025年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40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增加财产性收入。
推动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在我市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元化金融产品,为居民提供更多投资选择。稳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质量,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源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辽源市分行)
(四)促进农民增收。
加强农村集体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民宿经济等。村集体把年度收益的50%以资金支付方式按户向组织成员分红。2025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家庭农场30个。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育力度,实现转移就业11万人以上,人均年劳务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建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10个,带动就业30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解决拖欠账款问题。
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完善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台账,落实函询、约谈等制度,形成惩戒约束效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六)减轻居民负担。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鼓励各级工会联合职工互助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产品,为已入会的新就业形态职工投保,2025年被投保人不低于2800人,投入资金11.5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
二、丰富消费供给
(七)打造特色产品消费。
深入挖掘梅花鹿、琵琶、棉袜、剪纸、农民画等地域文化特色,融合动漫、潮文化等元素开发食品、挂饰、服装等旅游伴手礼,打造17个特色文创产品。创新消费渠道,丰富消费场景,推动特色文创产品进景区、进商超、进社区。推动诚信企业建设,围绕特色产品,整合闲置资源,建设特色文创及地产品一条街。(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
支持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项目,2025年完成政府机关幼儿园(含托育园)异地新建,新增150个托育学位。落实普惠性托育补贴政策,按照差额公办托育服务机构1800元/年/孩和自收自支类公办、普惠民办托育服务机构2400元/年/孩的标准给予补贴。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增2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合作助老餐厅和助餐点48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对助老餐厅给予运营补贴,城市社区助老餐厅每年不超过2万元、农村助老餐厅每年不超过1万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九)发展住餐消费。
依托我市特色资源,深入挖掘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组织开展“荟萃美食节”“冰雪美食节”等系列活动,持续扩大餐饮消费,全年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5%以上。依托餐饮协会,开展餐饮放心企业创建活动,评选辽源餐饮名店20家。鼓励各住宿企业推出特价套房、信用付费满减、零元入住体验等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全年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3%以上。持续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便民生活圈设施建设和业态布局,推动“她经济”便民生活圈家政服务指挥中心项目加快建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
举办辽源消夏节,推进5个重点文旅项目建设,鼓励景区拓展特色服务,2025年组织市级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20场以上。指导乐兔乐园打造东北首家非遗项目《竹马戏偶》儿童剧。设计推出城市潮玩·心跳之旅、生态文化·研学之旅、亲子拓展·欢乐之旅、田园乡韵·栖居之旅、关药田园·探秘之旅、银发慢游·舒享之旅等6条精品旅游线路。深化城际交通合作,融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与周边城市开展研学、游客互换活动。组织开展旅游产品推介活动2场,吸引省内外旅行社同业进行踏线考察。推出“有一种生活叫辽源”系列主题活动,辐射吸引长春、沈阳等周边城市游客,2025年力争新增接待国内游客50万人,新增游客出游总花费5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
(十一)做大体育消费。
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配建健身设施。广泛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全年承办1场以上国家级、5场以上省级体育赛事,举办100场以上市县两级赛事。推出“跟着赛事游辽源”文体旅套餐,打响辽源超级ONE篮球联赛等精品赛事品牌,助力体育产业发展。交通服务优化上,深化城际交通合作,打造“一小时”旅游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推动冰雪消费。
建设冰雪旅游场景,深化“玩冰嬉雪”产品供给,开展冬季冰雪系列活动。以超级ONE篮球公园为核心,联合天陆山滑雪场和动植物园,构建户外运动集聚区,整合资源,提升集聚效应,为游客提供多样化的户外运动体验,推动冰雪旅游与体育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
(十三)发展健康消费。
2025年探索互联网医院建设,辽源市中心医院(市职业病医院)实现网上预约挂号、体检报告和检验检查结果电子化,并同时推动三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开通,实现医疗健康信息网络终端即时可查,将信息化全面融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部署要求,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持居住证明办理,按照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算编制方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2025年投入400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8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十四)挖潜教育消费。
加快发展在线教育,推进“互联网 + 教育”云平台建设。依托辽源“中国琵琶之乡”文化底蕴,推动琵琶文化进校园,实施琵琶教育普惠行动,计划组建50个琵琶社团、10个琵琶乐团,覆盖全市50所中小学、5000名学生,带动家庭艺术消费支出增长?。推动研学实践消费,构建“1+X”精品研学线路,衍生带动农产品采购、文创销售、旅游景点门票等消费,年度吸引学生3万人,引流游客5万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五)支持新型消费发展。
依托省级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设首店、举办首发活动,开发低空消费项目。利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第五届中国新电商大会等展会推广我市特色产品,培育辽源北方袜业电商园区和龙山区数字产业园2个电商基地。支持自营网商建设,推动20款产品进驻“一码购吉林”“数农吉品”等平台。支持企业参与“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新电商直播季”等线上促销活动,全年网络零售额增长1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更新大宗消费
(十六)拓展换新消费。
用好2025年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加快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家电补贴品类由“8大类+26小类”扩增至“12大类+N小类”,按照能效或水效等级补贴15%—20%,单件补贴最高2000元。手机等数码产品补贴,对购买6000元以下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的个人消费者,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最高500元。家装厨卫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装修材料、智能家居等33类产品,区分能(水)效标准按实际销售价格的15%—20%给予补贴,单件产品最高补贴2000元,每位消费者累计补贴最高15000元。通过家电、手机数码、家装家居等领域的“换新”活动,有效刺激政策效果持续显现,让政策红利直达消费者。2025年力争家电类、手机等数码类、家装厨卫类活动实现销售额突破1.5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七)稳定住房消费。
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打造“好房子”示范项目。优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支持家庭共有产权公积金贷款购房,可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和提取购房首付款,核定贷款额度取消缴存余额20倍的限制、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提高到70万元、双方由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毕业两年内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到84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到108万元,开展“带押过户”业务,提高无房租房年租金提取额度,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可参照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多措并举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2025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5%。(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八)延伸汽车消费链条。
用好2025年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加快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按照新能源汽车0.4—1.5万元,燃油汽车0.3—1.3万元的补贴标准,对符合置换更新条件的申请人给予相应补贴;按照新能源汽车2万元,燃油汽车1.5万元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报废更新条件的申请人给予相应补贴。2025年,完成汽车以旧换新2500台,带动新车销售2.1亿元。支持二手车销售企业备案登记,由“经纪”模式转为“经销”模式。推动总投资1000万元的泰富废旧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建成达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四、优化消费环境
(十九)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假冒伪劣产品线索,实行“接诉即办”制度,明确办理时限,一般投诉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但需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对涉及人身安全、重大财产损失的紧急投诉,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开展“雷霆2025”专项执法行动,对监督抽查、巡查检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发现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强企业诚信教育,持续推进企业信用承诺制度,2025年确保全市消费领域推行诚信经营自主承诺的经营主体数量不低于600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打造消费场景。
开展夜间促消费活动,点亮夜经济地图,2025年培育山语城、辽河半岛、世纪步行街等特色美食街区3个,争取新增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1个、省级步行街1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个。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构建乡村物流体系,推动农村寄递物流标准化。2025年,打造1个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标准化引领县,全市建设100个标准化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畅通消费循环,探索打造通票式经济,联动景区、住宿、餐饮、商超等消费场景,实现吃住游玩购市域循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一)发挥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引领效应。
面向医药、食品和纺织等重点行业,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用户服务等关键环节,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制造新场景,培育挖掘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新模式。围绕梅花鹿和蛋制品冻干系列、速食产品系列以及生物工程产品三大方向研发新产品10个左右。加大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持续打造“东丰梅花鹿”“金翼”牌蛋粉卤蛋等本地特色品牌10个。打响辽源袜业“中国消费名品区域品牌”,组织开展袜业、食品、医药等政策培训2次,助推企业品牌推广,帮助企业提质升级。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数字三品”,支持袜业产业新增智能化一体机250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消费保障
(二十二)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聚焦重点消费领域,成立消费联动(特色产品)、文旅消费、文创产品打造、医疗健康消费、体育消费等5个推进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工作情况调度机制,定期调度政策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将提振消费置于经济工作重要位置,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紧跟政策导向,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直各相关部门)
(二十三)加强配套保障。
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休假,支持职工疗休养,未休年假依法支付工资报酬。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允许基层工会与所在单位行政部门沟通,争取专项资金为职工配备健身设施、器材。落实国家关于有奖发票活动部署要求,支持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后,参与抽奖活动。执行个税专项扣除扩容政策,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用足中央预算内、国债、专项债券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源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辽源市分行)
(二十四)扩大消费宣传。
通过“辽源商务”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活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统筹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矩阵等渠道全方位大范围推送消费帮扶相关政策信息、惠民活动信息以及城市推广活动,讲好消费帮扶故事,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舆论氛围。利用“辽源文旅”视频号、公众号等平台推广辽源文旅产品视频不少于50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