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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开。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情况等六项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辽河大路3747号,邮码:136220,电话:0437-6099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并推进落实《2023年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我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在局门户网站上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工作动态等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辽源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政府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87条,其中包括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抽检、公示类以及工作动态类信息。
  (二)进一步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分转、办理、答复等流程,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依法按时限办结,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制度,贯彻执行于公文办理的全过程,明确界定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主动公开。将政府信息通过市市场监管厅官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予以公开。对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在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专门成立了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具体收集、梳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信息并及时上报,各科室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五)进一步落实好政务公开平台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监管工作任务,主动做好与上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联动发声;积极做好门户网站日常和专项工作公开发布及自查,每年及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密切关注政府网站纠错系统筛选出的错误,全面及时整改日常和定期监管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我局加强对各科室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氛围,组织参与网络后台管理操作、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9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会益织社公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未结

尚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未结

尚审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站发布的部分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完善,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工作的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立足部门职能,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统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着力在拓宽广度、延伸深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切实增强工作能力。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积极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信息的发布管理,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数量统计和年报起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二是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2023年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细化公文办理程序,将政务公开贯穿公文办理全过程。三是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