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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市人防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7-5096668,传真:0437-5096664,邮编:136200,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建阳路60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人防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市人防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发布流程规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共计提交政务公开信息88条,其中概况类15条,政务动态类41条,信息公开类32条。维护人防门户网站9个一级栏目和11个二级栏目,按照要求明确9项对外公开内容和6项不予公开内容。

  (二)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平台信息维护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严把审核关,有关人防领域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循保密流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优化网站功能,提升应用服务水平。

  (三)监督保障工作情况。2020年,市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细化信息发布流程,发布的信息依照“先审后发”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绝不上网发布。

  (四)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对已上网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自纠,重新规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并对失效的文件进行清理。

  (五)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科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9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我办信息公开仍是薄弱环节,公开相对滞后,公众参与度较低;二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少,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三是政府信息目录建设不够科学,分类不够细致,未实现标准化;四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采用文字解读,图表、访谈、视频等解读形式的比例仍然较低。

  二、2021年改进措施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程序。深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各项工作要求,提高公众知情度和参与度。

  二是加强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积极与相关单位加强联系,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定期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程序公开人防领域政务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发布。

  三是增强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解读政策,通过多渠道开展全方位生动化解读,着力讲透政策内涵,凝聚各方共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人防办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确保不涉及人防保密信息的基础上,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