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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报告由六个部分组成: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数据起始时间2023年1月1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办公地址:辽源市辽河大路5649号,邮编:136200,联系电话:6660600,现公布辽源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医保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及日常维护等工作,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主动公开医保目录、参保政策、筹资缴费、待遇享受等相关医保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件,特别是坚持做到了“政策文件类政府信息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开”。便于公众查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根据需求适时增加新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内容,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及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将《条例》列入党总支学习计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知水平。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交流,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规范化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作用,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需持续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需持续提升。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办要求,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医保局严格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网站管理,积极完成国家和省第三方评估考核等工作,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制为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高效运行。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辽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