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辽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7年,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曹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今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务公开相关的文件、规定,及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7年,市安监局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及时将履行职责的安全生产信息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成效显著。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进一步落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全局共公开信息175条,其中部门动态95条,并积极向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和省、市媒体报送信息,被采用80余条。
(二)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动交流等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活动月”,《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7〕51号)要求,辽源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面发动,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烈氛围,全市各县(区)、部门和单位通过悬挂横幅、滚动播出LED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形式多样的开展了宣传活动;市安监局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安监人员深入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型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发放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宣传手册、挂图等宣传品,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基层单位和群众热情欢迎,还专门投入万余元,定制了2千份印有安全宣传标语的环保袋礼品,免费赠送给企业和群众。同时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载体的作用,进一步突出了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特色,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推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1.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辽源市安监局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政务大厅办理,人员、项目全部集中到位。2.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情况:所有项目行政审批事项都进入内网,及时办结,没有逾期不办的现象。3.窗口标准化建设情况: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安监局在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全部按要求达标,制订了标准化手册,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快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大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二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辽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