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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制定辽源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采用的数据由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地址为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396号,联系电话为0437-3515701,邮编为1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对涉及百姓民生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对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平台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我局认真处理,落到实处,进行依申请公开,并积极开展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公开栏目,让百姓了解到的信息更全面,更具体,此外。我局还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工作考核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无废止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3件。本年度处理决定数理量56件,其中行政许可152件,行政处罚103件,行政强制1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接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自然人3件,公益组织1件,企业1件。我局均在规定时限内对依申请公开进行了处理,其中4件予以公开,另有1件接收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结转到2022年度进行公开。在今年处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我局全部使用格式模板进行回复,使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1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1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1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全年没有国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有些公开内容格式不够规范,虽然认真查找,修改了很多,但仍发现有些不足;政策解读内容过于单调,下一年度争取采用些更加新颖的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对民意征集搜集反馈信息力度不够,新的一年里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努力听取百姓的意见和看法,促进环保工作更好地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市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实际,制定了《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年按照要点要求完成工作如下: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所有报送信息都要同步报送三级审核的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严格把关,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要将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

  三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我局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重点对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等法定政府信息,进行了发布并深入解读。

   四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我局在秸秆禁烧、柴油车限行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问题上,积极听取百姓及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把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五是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我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质、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的污染源监测及污染防治信息。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批公示、审批决定以及公开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并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我局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做到了发现问题同时发布,整改动态同步跟踪,让百姓及时了解整改情况,让督查组及时了解工作动态。

   六是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发布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并同步推送市政府网站集中发布。

    此外,我局还制定了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确保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等工作。今年我局把《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组织开展了两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局领导带头参加,建立健全了各科室政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机关日常业务工作中。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