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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源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0    点击数:

     2019年,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及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要求,认真把关,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并就实际情况做出指导。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

  (二)建立健全机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知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0

  6

  行政强制

  1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没有摆正位置,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监督落实不到位,例如一些政务制度虽然公开了,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水利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相应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全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公共事业等单位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各类公开事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目前,全市各部门都能按照统一规范的文本要求,结合实际,努力完成编制任务,并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将公开目录向全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辽源市水利局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