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7年辽源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我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我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7年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局领导分工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划分各科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市水利系统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

  二、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活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

  我局紧紧围绕转型发展这一目标,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在加强和改善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方面,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加强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府12345市民热线平台,积极回复网民留言,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2017年,市政府12345市民热线来信总数38件,我局回复38件,办结率100%。我局利用12345市民热线平台,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问题,使之成为直通民意的窗口。今后还要不断提高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的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能力,扩大公众参政、议政的范围,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二)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政职权清理工作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职权目录清理、确认和公示工作。一是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责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真清理。经市政府确认和公示,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有91项: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6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2项,我局严格依法行使经确认和公示的行政权力,及时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公开。我局公开了91个行政职权流程图,包括19个行政许可流程图、61个行政处罚流程图,2项行政确认流程图,2个行政征收流程图,7个行政强制流程图。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和具体内容。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报,公开内容涉及机构领导、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二是明确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制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所有公开信息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办公室统一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重要信息由局长审批或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三是做好重点公开工作。

  (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017年,我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对照制度检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2017年我局及时更新辽源市水利信息网,并且我局在做好市政务公开办规定的栏目外,丰富各栏目内容,增加栏目信息量,全方位反映全市水利工作动态,展示水利工作风采。

  2017,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务信息26条,接待来访者10人次;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28条,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政务信息16条。

  (二)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要求,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和群众要求的政务公开形式,在3月22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中,通过水法规宣传、水利热点问题咨询、现场办公等方式,使水利更贴近于生活,贴近于百姓。6月份,通过《辽源日报》公布了市级重点险工要段和大中型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名单,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不断改进依法行政方式和方法。

  (三)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信息。

  将水利局一楼免费向公众开放。在一楼大厅设置了电子LED信息屏,及时发布防汛抗旱、天气预报等信息。并明确了发布及管理人员,保障了发布系统正常运行。

  四、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水利行风的范围,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在政务公开的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各科室、各单位的职责,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

  (二)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能力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营造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今后 ,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辽源水利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优势,将水利系统政务工作全面透明面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