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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源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0    点击数:

  按照辽政公发[2009]2号文件要求,我局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对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软环境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 

  一、加强领导,把思想统一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来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局党组召开机关干部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其次,认真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教育干部群众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为全市经济转型的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高效务实的责任意识。在观念上由先想“怎么不行”变为“先想怎么能行”;在职能上由计划经济的“无限权力”向市场经济的“有限权力”转变,使机关职能逐步向公共服务、社会服务转移;在管理方式上,全面实行办事、执法、决策公开,在监督中多服务、少收费、少卡罚、少关闸,将监督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的同时,我们结合林业实际,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了领导组织,明确和落实了责任人。 

  二、强化措施,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按着省、市政府关于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我局结合实际,规范了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揭示版。在机关一楼大厅和各科室建立了公开办事制度揭示板,把林业局的工作职能、各科室的职能及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职责都予以公示。二是公示了办事程序。将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即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办理木材运输证明、植物检疫程序、办理征、占用林业的审批程序、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审批程序以及各项审批的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同时还公示了优质服务承诺制度。三是实行了挂牌服务制度。在每位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都摆放了有照片、姓名、工作职能、行政职务的标牌,还制做了胸卡。四是设立了咨询窗口。以办公室和资源科为咨询窗口,建立了局长周五信访接待日制度,公示了举报电话:3222475,24小时有人值班。 

  第二,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市审批中心大厅。木材经营加工许可、木材运输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项目审批均纳入行政审批大厅中,应纳入的全部纳入。08年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增加调整了人员,我局窗口得到市行政审批中心领导的表扬。 

  第三,推进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按着《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务信处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加快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体制,我局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部上网公开。制做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即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 

  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13个方面。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辽源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机关建设《规章制度汇编》,发到各科室、职工,局领导在全局机关干部会上宣读了各项规章制度。还重点强调了干部职工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办事、行政执法以及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等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省市及局里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决不允许出现违反我局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承诺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的规定事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的年终考核挂钩。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市林业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了《辽源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整顿,举办了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了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上报市政府法制局;分解了执法职责,严格按执法岗位设置进行执法活动,并明确分管局长、主管科长和执法人员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了执法程序。除此之外,我们继续在社会上聘请了15位政行风监督员,并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召开了木材加工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林业政行风的意见和建议。 

辽源市林业局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