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3年辽源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吉光路1537号;邮编:136200 ;电话:0437-3225296;传真:0437-3225296)。  

  一、政务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辽源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李鹏飞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海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丛建国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制定了《辽源市林业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本部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运转。 

  二、政务公开具体内容   

  (一)主动政务信息公开。 

  1、公开数量。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0条。其中,机构信息19条,公开指南11条,公文法规类信息8条,行政许可事项9条,办事服务事项16条,工作动态信息12条,其他信息15条。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主动公开信息。 

  3、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公文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3年1月至201312月应公开的关于林业工作方面的公文,内容涵盖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等各方面内容,较全面地公开了林业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行政许可事项方面,公开了审批程序、办理时间及办事机构。工作动态方面,及时公开了2013年我局在各项工作中的亮点。其他方面,公开了林业审批服务、林业有关方面收费等信息,为服务辽源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申请公开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更新不是很及时。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辽源市林业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