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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源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我局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349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5086100;传真:0437--5086100)。 

  一、政务公开情况概述 

  2011年,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在此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还采取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报刊、互联网等载体的作用,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外、,都严格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交通重要工作动态,获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2011年,我局向《辽源日报》、《吉林交通报》辽源市人民政府网、辽源市交通运输局网等及各类信息专刊不发信息3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答复群众网上咨询20余条,接收和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办40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规收取申请人任何其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做到了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造成的失误和群众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还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查摆不足,强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全局各方面的参与积极性,形成领导主抓,科室参与,办公室牵头负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强力推动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推动公开形式多样化,进一步加强交通部门网站建设,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交通信息,进一步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