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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规定,现公布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辽源市住建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及各基层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局行政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局系统有关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相关事宜。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全年向各信息渠道报送政务信息共计653条,其中在住建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2条,向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报送信息61条,向市政府网站住建局专栏推送信息64条(其中被采纳53条),在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期33条,向省住建厅推送信息48条,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1条,通过吉林日报、电视台说事栏目、辽源日报社、辽源吉D微风等多种新闻媒体采访工作亮点30次,播报74次(其中在吉林日报、辽源日报整版刊登3次)。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市住建局2020年度发生三次依申请公开,一是查询开发企业竣工验收资质,二是查询《关于调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物业维修基金中楼层标准的规定,三是查询《关于调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平方米造价的相关信息,我局均已回复,回复率100%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加大对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我局开通“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住建局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及相关政策法规,更好地发布权威信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打开新的方式跟百姓沟通;积极利用辽源电视台、辽源日报、新闻综合频道、说事栏目等信息公开载体,为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提供方便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市住建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完成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目录编制以及信息发布的指导工作。加强对口指导,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和村镇建设科具体指导相关领域按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7.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动态信息更新的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