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1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辽河大路6361号;邮编:136200 ;电话:0437-3199207;传真:0437-3225116)
一、政务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辽源市住建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许万才任组长,副书记韩成国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张瑛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制定了《辽源市住建局关于推进建设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本部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运转。同时,大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政务公开具体内容
(一)主动政务信息公开。
1、公开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4条。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主动公开信息。
3、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公文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8年1月至2016年12月应公开的关于建设工作方面的公文,内容涵盖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等各方面内容,较全面地公开了建设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行政许可事项方面,公开了审批程序、办理时间及办事机构。工作动态方面,及时公开了2016年我局在各项工作中的亮点。为服务辽源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申请公开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更新不是很及时。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