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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源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4    点击数:

  为建设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今年,辽源市财政局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强化人员配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工作实施,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密切配合。 

  (二)采取有力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按时编制并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指南,按时报送了政务公开工作年报,做到了栏目丰富、信息完整。二是在积极推进预算公开的同时,又全面推行了决算公开,已将部门预(决)算定期(每月一次)在政府网站公开,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三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定期将全市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年初,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公开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同时,及时公开采购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以及供应商投诉处理情况等,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四是及时发布财政信息。充分利用《辽源日报》、《辽源信息》、《要闻快报》、《每日要闻》、《吉林财政信息》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推介财政工作。截止目前,共报送并刊发财政信息20余条。五是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将重新做了修订的制度、办法再次进行了公开,按要求继续补充了公开了需公开的部门文件,做到了信息录入规范、完整。六是公开行政执法和审批事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公开了行政执法和审批事项,强化了窗口服务的规范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七是及时答复市民心声。强化民生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满意率100% 

  (三)加强工作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市财政局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真正做到规范、透明。 

    2018年,共计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预算执行信息、部门工作等政务公开信息3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