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辽源市财政局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强化人员配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工作实施,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密切配合。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时编制并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指南,按时报送了政务公开工作年报,做到了栏目丰富、信息完整。二是在积极推进预算公开的同时,又全面推行了决算公开,已将部门预(决)算定期(每月一次)在政府网站公开,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三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定期将全市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公开。每年年初,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公开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同时,及时公开采购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以及供应商投诉处理情况等,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四是及时发布财政信息。充分利用《辽源日报》、《辽源信息》、《要闻快报》、《每日要闻》、《吉林财政信息》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推介财政工作。截止目前,共报送并刊发财政信息20余条。五是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将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分税制改革方案》和经市政府授权由市财政局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重新做了修订并进行了公开,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和财政支出管理行为。按要求继续补充了公开了需公开的部门文件,做到了信息录入规范、完整。六是公开行政执法和审批事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公开了行政执法和审批事项,强化了窗口服务的规范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七是及时答复市民心声。强化民生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满意率100%。
(二)认真开展培训工作
按市政务公开办(现转为市政府信息科)要求,对局内科室和所属单位开展了业务培训,每个科室和单位选派一人,利用半天时间,由信息中心副主任程大海进行了培训和指导,推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7年,共计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预算执行信息、部门工作等政务公开信息3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