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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7    点击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把握源头、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发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专门成立了辽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落实。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准确性 

  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责任人,除对将公开的信息条目的内容、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较好地处理了公开和秘密的关系。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市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公开意识,继续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办件情况公示、网上预审等内容作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效率,及时公布相关重要信息;  

  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 

  提高我局全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认知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增强信息公开服务能动性,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市司法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