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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公安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辽源市公安局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4456号;邮政编码:136200;电话:0437-328202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加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紧紧围绕《2023年辽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晰目标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夯实工作举措,全面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推进,提升主动公开效能。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大公安机关重要决策、警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公开力度,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变动调整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员,明晰目标任务,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结合部门职能,制定《辽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效能。
  (二)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依申请公开效率。坚持以“依法精准回复申请人诉求”为原则,增强为民服务意识,针对申请人提出的诉求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诉求原因和具体问题,并根据诉求转至相关责任部门办理,经审核后正式答复申请人,使申请人诉求能够得到实质性解决。2023年市局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答复5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
  (三)完善配套机制,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相关机制,严把信息签批、审核、发布、保密、登记等关键环节,制定《辽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辽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四)优化平台功能,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调整改进栏目信息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工作。
  (五)强化监督指导,保障公开工作高效推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自查工作,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定期对平台内容进行更新整改。加强培训指导,通过组织培训、日常工作指导等方式对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94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2161

行政强制

15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4.75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础平台中,发布文件类信息较少,发布的多数为通知、公告类信息,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体现信息的历史延续性较差。二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依申请渠道指引不明确,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接线专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加强市局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做好文件内容和涉密性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可公开文件,增加发布文件体裁的全面性。
  二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栏目信息。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各栏目内容要求,在年度节点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获取相关数据,及时更新发布,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发生。
  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指导。设置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专线,并指派专人负责接听,制作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流程指南手册,详细说明相关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以此加强咨询电话回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按照《2023年辽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周密部署,夯实举措,进一步充实完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本年度没有进行信息公开收费。
  辽源市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