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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公安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辽源市公安局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 4456号;邮政编码:136200;电话:0437-328202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严格按照《2022年辽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政务警务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适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优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同时根据部门职能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晰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保密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依法全面加强主动公开。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的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规范高效优化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时限、流程等要求,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精细强化平台完善维护。 一是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第三方评估结果,对标查找问题,充实完善法定主动公开主题,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文档设置规范,细致化规范化发布相关文件信息,确保发布信息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五)多方合力夯实基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市局互联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新媒体等网络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便民利民服务。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三是充分发挥政务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聘请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0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943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3.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定主动公开主题不够完善,缺少主题专栏;二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部分专栏链接指向性不够直接,查询过程、结果不够直观;三是部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所属主题分类不够清晰。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是注重实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程。按照《辽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是加强培训,有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采取专题培训和日常工作渗透相结合的方式,增进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根据《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2021年度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总体评估结果,我局高度重视,对市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进行逐一梳理自查,通过对法定主动公开部分栏目的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效,持续改进和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