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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公安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辽源市公安局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4456号;邮政编码:136200;电话:0437-32820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紧紧围绕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加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依法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强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市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化管理水平。

(二)多措并举,强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历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据文件的实效性,对失效文件进行标注。

(三)依法循规,强化依申请公开。严格依据新《条例》和《吉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根据依申请要求,答复内容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坚决做到答复及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并定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统计和归档工作。

(四)细致全面,强化平台内容维护。依托辽源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头条等新媒体,做好警务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实行“互联网+公安”平台与办事服务大厅信息同源管理,做好网上办事错误链接整改,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五)畅通渠道,强化监督保障。市公安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通过辽源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监督途径和方式,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7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669

行政强制

97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81.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各类政务信息内容充实度不够,信息量较少;三是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解读形式方法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部门职能有的放矢加强规范管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依据《条例》规定,认真梳理主动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是深化政策解读。进一步建立完善“政策解读”信息板块,采取图文、视频、访谈等多种形式拓展解读渠道和丰富解读方式,便于群众充分理解掌握政策内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对标对表全面梳理问题,对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逐项进行全面细致梳理,仔细查找存在问题,并按照指标要求进行彻底整改。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进行整改。针对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定期限内完成的,根据情况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部门。建立整改问题任务清单台账,扎实落实,迅速整改,确保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在市局网站增设政策解读栏目,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细致进行政策解读。

 

 

 

 

辽源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