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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拓展公开范围,扎实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市局依据职位变动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细职责,督导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完善《辽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职责任务,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公安改革后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局党委成员简历、工作分工,及时公开重要警务动态,加强警民互动,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积极构建警民联系纽带。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互联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支撑、加大维护力度。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启用12389举报投诉平台、公布监督电话等方式,及时有效的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0

3089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9

0

1140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5

0

244345

行政强制

34

0

107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3776663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匹配度不高;二是主动公开的警务信息数量、范围有待提高;三是便民利民工作举措精细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转变思想,提高对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积极协调督导各部门认真梳理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政务信息“五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能对外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扩宽公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信息点对点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帮助民众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

  三是服务民生发展。夯实群众普遍关注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驾考制度改革、户政服务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切实解决民众需求,服务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辽源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