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健全审查机制,把好政府信息源头关。通过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要通过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市局官方微博、微信、“互联网+公安”平台进行公开。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分局社区警务室等市民办事窗口平台,以及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110宣传日”等形式进行公开,使群众对公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警民关系更加融洽。
一是通过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辽源市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等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和联系市民的桥梁作用。市局的主要工作、创新举措及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各类信息均及时、准确的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向外公开。市民通过 “市民心声”以及“互联网+公安”平台进行咨询,市局均在规定时限制内及时给予回复。
二是通过新闻媒体的正面报道传播辽源公安正能量。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打击“盗抢骗”、禁毒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统筹策划,整合媒体资源,推出系列策划宣传报道。
三是密切警民关系,积极组织“110宣传日”、演出进社区等联系群众活动。
四是“双微”推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充分利用公安微信、微博,对于市民业务咨询认真答复,举报投诉落到实处,群众困难解决到位,警务动态客观及时发布,与网民及时互动。对重大敏感事件,能第一时间发声,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及相关国家政策规定,严格规范群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市民、组织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件件依法予以回复。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全部按期答复申请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和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利用微信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工作相对滞后,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技术保障还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运用新媒体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仍需加强;三是公开形式还需不断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和作风,提高全局信息公开认知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安信息服务能动性,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辽源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