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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4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485号;邮编:136200 ;电话:0437-3517104;传真同上)。

  一、政务公开情况概述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委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委(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任(局长) 姜学礼任组长,副主任(副局长)石群、副调研员全福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赵小刚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委制定了《辽源市民委(宗教局)关于推进民族宗教事务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本部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运转。同时,大力加强我委子网站平台建设。通过网站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工作全面推开。

  二、政务公开具体内容

  (一)主动政务信息公开。

  1.公开数量。截止2017年12月,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余条,着重介绍我单位政务动态信息、民族宗教领域法规等。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我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主动公开信息,便于群众了解我单位相关职能、办事程序、相关法规制度等等。

  3.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公文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1年1月至2017年应公开的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公文,内容涵盖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各方面内容,较全面地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行政许可事项方面,公开了审批程序、办理时间及办事机构。工作动态方面,及时公开了2017年我委在各项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和亮点。使广大市民对我委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来办理相关工作流程事务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二)申请公开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更新不是很及时。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委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

  (三)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辽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