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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发改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485号;邮编:136200 ;电话:0437-35167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我委按照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有力的促进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2023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依申请政府公开办理6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在上级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我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接科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严格把关,责任到人,设立专人负责,确保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反馈。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委上下相互协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依申请公开规定,建立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制定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辽源市政务公开网上对外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方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给申请人满意答复,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科室,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与政务中心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管理和使用,适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发改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发改部门网站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升信息公开专员的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以市政府网站为主体,以“辽源政务”微信公众号为重要支撑,通过打通底层数据库,在各平台、应用和栏目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效宣传我委重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本单位网络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网络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

二是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相关的政策规定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需进一步增加。

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更新不是很及时。

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委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政务公开目录。加强对我委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安排专人,密切监测,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故;及时更新信息,提高我委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全年工作和具体标准做了明确要求并加以量化,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报送信息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形成了人人关心、个个动笔的良好局面。并将此项工作做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每月将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在全委范围内予以公布。

2023年,我委未产生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