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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485号;邮编:136200 ;电话:0437-35167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创建创新转型示范市努力奋斗。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委按照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有力的促进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2022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依申请政府公开办理3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政策要求。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围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主动、细致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托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将有关信息及时公开。扎实做好更新维护。有序推进“辽源市发改委”网站的维护更新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网站管理责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完善网站安全维护保障机制,切实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严格按照《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要认真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规范公开程序。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强化公开信息审核,所有信息上网均严格执行网络信息保密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对失效文件进行了清理,对文件号等进行了规范,方便公众查询。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发改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集中学习讨论,持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不断优化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通过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明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通过网上监测、实地检查、专项检查、社会评议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有关要求探索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考核机制,为持续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存在问题:一是由于疫情影响,我委2022年度举办业务培训次数较少,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处理依申请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要不断加强工作培训。培训方式不能单一化,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系统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及时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与短板,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从源头抓起,丰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重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工作进展、政务动态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进一步拓展覆盖面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委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委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好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同时我委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各自领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政务公开年度任务分解,划分责任部门,落实责任领导,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022年,我委未产生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