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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新闻出版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辽源市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起草,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采用数据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起草单位为辽源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地址:辽源市辽河大路4227号,邮编:136200,联系电话:0437-50810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辽源市新闻出版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信息公开、信息管理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及时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等公示相关信息。2021年,通过全流程审批系统办理审批事项77件,吉事办公示77条信息;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公示77条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会益织社公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未结

尚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未结

尚审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需要公示的平台系统较多,没有实现公开事项多平台间同时公示。

  改进措施:专人负责信息公示,须公开事项完成办理即进行公示公开。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中“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广播电视、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范围内的执法事项,以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名义实施执法。”要求,新闻出版局执法事项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施,以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项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其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