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公务员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辽源市公务员局联系(地址:辽河大路4227号;邮政编码136200;电话0437-3315701)。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辽源市公务员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举措,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以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为出发点,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着力提高公务员录用与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落实辽源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适应网络媒体的发展变化,充分利用辽源·智慧党建网及辽源党建公众微信号等媒体,在考录、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及时发布公务员招录、遴选公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第14项规定,全年主动公开公务员考试公示公告类信息10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市公务员局认真督促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对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实施监督,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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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