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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国家保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国家保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437-33178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家保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宋体小四号字)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我局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多次进行集中学习讨论。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根据《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明确了公开发布的内容,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条例》等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我局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相对敏感且不适宜对外公开,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4年,我局要更加深入研究《条例》相关内容,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学习,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审核可公开内容,把握“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