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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国家保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国家保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家保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组织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加强对《条例》等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我局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相对敏感且不适宜对外公开,2020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要更加深入研究《条例》相关内容,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学习,审核可公开内容,把握“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辽源市国家保密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