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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辽源市档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度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辽源市档案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档案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上级对本项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报告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总体情况,第二部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三部分为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第四部分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第五部分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第六部分为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辽源市档案局)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4227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33380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辽源市档案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做好档案统计、扩大档案法制宣传、推进档案业务培训、开展网络继续教育,增强档案部门自身建设。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必须要公开的内容一律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办(市档案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责任,每年按时向社会公开统计报表。

  (五)全力做好宣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使广大群众了解档案的有关信息,并利用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咨询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