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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辽源市人民政府在汇总全市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辽源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辽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2023年,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468条,维护专栏29个,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62154238人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着力构建发布规范、功能多元、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新格局,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一是印发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将年度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组织保障;二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创新采用视频、图表、文字等多元化方式,使政策内涵透明,做到清晰易懂、形式丰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和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并保持关联性。2023年,共发布国家级政策解读2条,省级政策解读3条,市级政策解读8条;三是积极维护我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建设并维护全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链接362个,其中辽源市102个,东丰县74,东辽县71个,龙山区59个,西安区56个;四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服务。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数量为1656项,可在线办理数量959项,占比58%,2023年,共处理办事服务事项13245件,收到留言336条,办结留言336条,办结率达到100%,平均办结时间为2.8天,公开答复数量18条,开展征集调查期数6期,公开调查结果期数3期。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我市各类规划信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扩量提质信息、教育和医疗等方面政策信息加大了法定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主动发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情况,全过程公开公务员考录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全年公开信息4113件,其中市本级1264件,东丰县267件,东辽县1973件,龙山区237件,西安区372件,公开政府规章1部、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二是做好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按照“谁起草,谁预公开”原则,由各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部门履行公开审查程序,负责按时发布意见征集,负责整理收集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将征集结果采纳情况和不予采纳理由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做好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全市各部门共发布意见征集7条,目前2条意见征集内容已有反馈结果,5条正在征集中。三是做好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通过建立健全联络机制,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多次排查,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优化、清理整合,同时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和备案工作。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18个,新建政务新媒体账号2个,我市现有7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同时按季度对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年度进行全市通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57个,辽源政务新媒体微信账号发布信息126条,订阅量达到16778个。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参与度稳步提高,2023年,辽源市共收到通过邮寄、线上和当面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件315个,比上年增长59件,同比增长23%;其中自然人申请312件,占比99.%,商业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3件,占比0.1%;处理上年结转件8件,2023年共处理完成依申请公开件317件,结转下年继续处理6件;其中予以公开174件,占比54.89%,部分公开14件。占比4.4%;不予公开15件,占比4.7%;无法提供100件,占比31.7%;不予处理和其他处理14件,占比4.4%,全市各地各部门中,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东丰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最多,主要围绕征地信息、数据咨询信息等。我市持续探索有效率有温度的依申请公开模式,坚持人民至上原则,以换位思考、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对收到的公开申请第一时间研判归类,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电话沟通,帮助申请人分析诉求解决方向和关键点,与申请人共同推进其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巩固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信息发布。2023年全市共重点领域信息共计1821条。其中环境保护9条,医疗卫生9条,食品药品安全53条,市场监管23条,安全生产2条,公共资源交易1291条,财政信息236条,就业信息43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条,国有企业信息8条,社会组织5条,中介机构信息2条,教育领域61条,乡村振兴1条,社会救助信息36条,养老服务3条,涉农补贴6条,公共文化服务24条;二是持续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完善平台投诉举报、评价监督、统一身份认证、内容推送等功能,实现本级集约化平台与省统一信息资源库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全市政府网站群统一使用政务咨询平台,链接至辽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生在线,更好地为百姓提供咨询建言渠道,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广纳民意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市政府网站提供语音指读、朗读、页面缩放、字体缩放、配色调节等无障碍浏览功能;三是做好村(居)政务公开发展。公开发布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围绕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编制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进行公开发布。2023年,我市公开发布村务公开事项目录187项,居务公开事项参考目录115项;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关于梳理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按照工作实际情况,重新梳理、完善、调整各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事项公开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等要素,持续更新、动态维护全市各县(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完整、可用。对已经梳理完成的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更新全市各县(区)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事项清单;五是加强基层专区建设。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下设政策文件、标准体系、工作推进及成效、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4个子栏目,及时、全面、集中、分类展示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清单。全市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共计一级事项543个,二级事项2850个。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持续完善绩效考核内容,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内容,制定了《2022年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采取日常考核加年终考核模式,通过工作记录、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网上验证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评;同时完成了2022年度考核赋分工作,跟随全市绩效考核组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查验和问题反馈,将45个考核单位每个单位形成一个问题清单,让部门更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整改。二是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水平。于7月份带领各县区及重点部门赴绍兴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调研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我市专栏质量和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于10月份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对《条例》进行了细致解读,并讲解了后台上传文件方法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同时要求每个单位定岗定员,不得随意调换,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于11月末,组织四个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进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统一整改。三是坚持日巡检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相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错敏词,记录巡网记录表100余次,发现错敏词汇300余个;进行专项检查,印发了《辽源市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问题反馈通知》和《辽源市关于反馈第三方评估考核问题通报》等文件,监督各部门履行好公开职责和义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1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