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19年辽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o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大街130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699651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辽源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
根据中央、省里要求,制定下发了《辽源市2019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关于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重点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12345热线政务服务客服号等四个方面对2019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助推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贯彻落实新《条例》
2019年9月29日,组织开展2019年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培训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要求,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将“五公开”(即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从源头上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组织全市4个区(县)政府、1个开发区管委会、39个市直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行更新。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着重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开展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政策答问、图表图解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政民互动交流。
扩大政民互动推进公众参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统一互动交流平台,开通“市长信箱”“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栏目,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拓展政府互动交流覆盖面,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2019年,回复市民信件139封,开展“在线访谈”16期,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开展民意征集2期。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有关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了由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29件答复情况。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分值比例。根据市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文件,2019年,我市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绩效分值由百分制的4分调整为百分制的8分,由人社局绩效办组成绩效考核小组,对各公开部门(单位)进行实地考核,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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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7 |
7 |
93 |
|
规范性文件 |
63 |
63 |
83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49 |
—12 |
150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97 |
—39 |
4839 |
|
行政强制 |
6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35 |
1.249亿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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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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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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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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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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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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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新修订《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需要大力推进。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