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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和统计表。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按照《条例》要求,2010年度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制度落实、机制完善和宣传培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力推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立、责任落实三方面强化举措,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市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由政务公开办承办,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相应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全市各级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08人,其中:专职人员6人,兼职人员402人。

  (二)全面梳理,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在2009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制定下发《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辽府办发[2010]15号),各部门对照《条例》找差距,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三)建章立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正确开展,结合辽源实际,辽源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辽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试行)》、《辽源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试行)》、《辽源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6个配套文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

  (四)注重培训,进一步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为确保《条例》得到正确贯彻实施,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形成共识,市政务公开办采取电话答复咨询、上门个别指导、举办会议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培训,通过上述培训活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所提高,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又主动与市委党校和市人社局两部门协调沟通,已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纳入了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已培训3期120人次。

  (五)完善设施,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使用需求,辽源市政府加大投入,建设了“辽源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网站(http://zwdt.0437.gov.cn),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两台电子触摸屏。同步公开政府信息5106条、政策法规2286条和557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82条,当年新增1012条。其中,市本级新增472条,东辽县新增203条,东丰县新增3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受到行政复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差距明显,许多工作仍然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个别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条例》的施行,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整合、开发、利用政府信息功能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开展科研活动等具有重要的服务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到贯彻《条例》、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二是对《条例》学习不够,没有很好把握《条例》的内涵。对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概念还有混淆;对什么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免于公开等最基本概念还不清楚;对政府本级和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职责以及需要建立哪些配套制度等不清楚,因此,在具体工作中无从把握,难以作为。

  三是没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相当一部分单位,至今没有制定有关政府信息的清理、分类、审核、填报等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导致信息公开的随意性,公开的程序不清楚,公开的责任不明确等。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至今还有的单位只有目录名称,没有具体内容。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以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全面、及时、规范。

  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定期督促检查指导。

  三是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的,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重点抓好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就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是积极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的整体工作水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管理和评估考核,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向前推进。

  附件:2010年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二O一一年三月

附件

2010年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人员配置

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08

其中:1.专职人员数

 

6

2.兼职人员数

 

402

学习培训

举办培训次数

26

3

参加培训人次数

599

120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公开的数量

公开信息总数

7182

1012

其中:1.市州本级公开信息数

5106

472

2.县(市)公开信息数

1711

411

3.乡(镇)公开信息数

365

129

公开的内容

公开信息总数              7182      1012 

其中: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2379

534

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655

86

3.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

信息数

335

42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33

14

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736

112

6.其他类信息数

3044

224

 

 

 

公开的形式

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

 

 

信息公开专栏点击次数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1

1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1

1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7949

7949

其中:1.电子信息数

7949

7949

2.纸制信息数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次数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公开的

及时性

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227

56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2.当面申请数

0

 

3.信函申请数

0

 

4.其他形式申请数

0

 

申请处理

情况

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数

 

 

  其中: ①信息不存在数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③涉密免予公开数

 

 

④其他原因数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0

 

其中:1.受理数

 

 

其中:①办结数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Ⅱ纠错数

 

 

行政诉讼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收费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金额

0

 

其中:1.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2.其他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