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1/index.html)查询。办公地址:辽河大路589号,邮政编码:136200,电话:0437-52170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提升政府信息水平,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税收工作主题,深入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围绕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规范、权威的政策解读,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政策红利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优化内部会商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合法性审核。本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次,其中3次予以公开,1次无法提供。以解决申请人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合理引导。及时办理政务公开电话、网站等渠道受理的政务公开申请,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在网站集中统一公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税费政策文件,高质量发布文件正式版本。建立健全税费政策文件收集、标识、审核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打造权威、规范、高效、便捷的政策法规库。推进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嵌入数字化管理,加强与各类税务信息系统深度融合。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网站内容,丰富网站服务功能,提升网站访问便利度。建强新媒体阵地,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平台建设,建立网站新媒体信息联动宣传机制。立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采取图解、问答、动漫、视频、音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及时跟进解读,提高政策解读“含金量”。

(五)完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管理,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细化完善公开审查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任务落到实处。把信息公开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各栏目信息进行梳理,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图文与视频相结合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解读需求。三是加强培训,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县区级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