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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1/index.html)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589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5217005)。

一、总体情况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及工作规则。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和事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加大机构概况、人事管理、政策文件、建议意见等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提高减税降费政策解读质量,加强税收执法公开、监管公开、服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发布、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专人专岗+逐级审核+定期复检”。加强网站政务信息意识形态和保密审查,做好审核、归档工作。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统一在门户网站税收优惠新政电子书和政策法规库对外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的全过程流转、全流程跟进,疑难复杂申请集体会商”的工作机制,严格审核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回应。以政府信息申请平台、公开电话、信函等方式,畅通多渠道公开申请,重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四)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网站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互动功能后台推送等功能。完善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办税指南、政策法规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发布等栏目内容。发布各类政策解读、宣传辅导信息100余条,发布政策解读图文、图解、动漫短片等宣传产品60余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统一、规范、权威的政策解读。充分发挥税务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丰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完善智能搜索、意见征集等功能,优化税收政策库查询检索。

(五)全力做好评估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按年度考评。加强对各县(区)税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及时提醒、实时通报有关情况。参加总局省局举办的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积极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政策解读、案例讲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评估中政务公开能力相对薄弱、税费政策解读质量需要提高、部分公开信息规范化程度不够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认真整改,制定具体措施,持续抓好改进提升。针对本机关公开信息更新效率的问题,改进措施如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对信息公开各栏目信息进行梳理,督促相关科室及时将公开信息更新发布,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为广大公众服好务,继续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县(区)级税务机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