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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撰《辽源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分为六大部分,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有数据来源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由辽源市统计局起草(辽源市人民大街1485号),联系电话:3510026,邮政地址:136200。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统计信息公开,落实统计公开工作

  2023年,辽源市统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公布相关信息,以公开统计工作透明度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核心,以宣传统计法、发布统计工作动态为重点,全力推进全市各层面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关心统计,全力提高统计工作服务和保障水平。

  (二)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辽源市统计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2023年度,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数据信息38条,规范性文件0 条,政策法规0条,做到社会公众关切的数据、统计文件、统计法规政策及时发布。有效提高统计数据公开的及时性、透明性。

  (三)推进统计信息公开,规范处理依申请信息

  辽源市统计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依申请邮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信件答复工作。2023年,政府网站接收依申请信息20条,个人电话咨询6条,来访申请0条。

  (四)强化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平台内容及时准确

  辽源市统计局加强规范“辽源市人民政府”统计栏目管理与“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部署,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把内容,专人管理,不断加强平台完善及日常管理工作。“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截至12月末,共发布各类信息75篇。其中工作动态56条,转载“人民日报”“国家统计局”“中国吉林网”“经济日报”“吉林统计微讯”共计19余条。“辽源统计”公众号现关注人数619人。

  (五)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宣传,夯实统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依靠“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和新媒体“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的优势,加大力度宣传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外发布最新的年度、季度和月度统计数据,针对社会关切问题积极解读和回应,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

  二、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现已针对相关问题逐一整改、优化。

  (二)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和信息更新频率,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公众参与和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坚持以优化服务发展、提高政务水平为主线,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并制定信息公开内容三审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

  2023年度没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辽源市统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