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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撰《辽源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分为六大部分,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有数据来源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由辽源市统计局起草(辽源市人民大街1485号),联系电话:3510026,邮政地址:136200。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统计信息公开,落实统计公开工作

  2022年,辽源市统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公布相关信息,以公开统计工作透明度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核心,以宣传统计法、发布统计工作动态为重点,全力推进全市各层面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关心统计,全力提高统计工作服务和保障水平。

  (二)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辽源市统计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2022年度,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数据信息108条,规范性文件0 条,政策法规 2条,做到社会公众关切的数据、统计文件、统计法规政策及时发布。有效提高统计数据公开的及时性、透明性。

  (三)推进统计信息公开,规范处理依申请信息

  辽源市统计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依申请邮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信件答复工作。2022年,政府网站接收依申请信息21条,个人电话咨询7条,来访申请7条。

  (四)强化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平台内容及时准确

  辽源市统计局加强规范“辽源市人民政府”统计栏目管理与“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部署,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把内容,专人管理,不断加强平台完善及日常管理工作。“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截至12月末,共发布各类信息135篇。其中工作动态106条,转载“人民日报”“国家统计局”“中国吉林网”“经济日报”“吉林统计微讯”共计23余条。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转载3篇,“二十大期”期间转载3篇,“辽源统计”公众号现关注人数553人。

  (五)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宣传,夯实统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依靠“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和新媒体“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的优势,加大力度宣传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科室政务公开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途径单一,除依托“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外只开设了微信公众平台;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和信息更新频率。二是加强创新,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多角度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图表、动画等方式,提升信息的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下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政策解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抽评中问题反馈”整改工作。

  落实辽源市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

  落实“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自主栏目《统计月报》完善工作。

  落实“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按规范要求进行回复工作。

辽源市统计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