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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撰《2021年辽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大部分,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有数据来源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报告辽源统计局起草(辽源市人民大街1485号,联系电话:3510026,邮政地址:136200。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统计信息公开,落实统计公开工作

  2021年,辽源市统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坚持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相容,指导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目标。扩大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回复流程。坚持真实、严谨、科学的统计精神,推动提升辽源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大力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统计服务更加贴近经济运行,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完善统计信息公开

  辽源市统计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向正确、运作高效、服务优化。2021年度,辽源市统计局新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月报”“统计年鉴”,法定公开新增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录用。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数据信息79条规范性文件6条,政策法规1条,做到社会公众关切的数据、统计文件、统计法规政策及时发布。效提高统计数据及时性、透明性。

  (三推进统计信息公开规范处理依申请信息

    辽源市统计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依申请邮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件答复工作。2021年,政府网站接收依申请信息11条人电咨询5条,来访申请5条

  (四强化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平台内容及时准确

  辽源市统计局加强规范“辽源市人民政府统计栏目管理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建设,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部署,做好辽源市统计局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推进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运营管理。“辽源统计”信公众号正式开通于2021年11月,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信息31篇,设有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法律法规、统计知识、统计文苑等。辽源市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维护管理,严格按照委制定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把内容,专人管理,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

  (五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宣传,夯实统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依靠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新媒体辽源统计微信公众号的优势,加大力度宣传统计信息公开作。根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科室政务公开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途径单一,除依托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只开设了微信公众平台;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完善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统计栏目、微信公众平台应用,为公众信息需求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和信息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下《关于调整辽源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抽评中问题反馈整改工作。

    落实辽源三方评估整改工作。

    落实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自主栏目信息格式修改工作。

    落实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自主栏目《政策解读》完善工作。

    落实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按规范要求进行回复作。

   

   

   

   

  辽源市统计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