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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4    点击数: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二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2018年全市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在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统计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真实、严谨、科学的统计精神,大力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统计服务更加贴近经济运行,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统计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向正确、运作高效、服务优化。2018年,市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数为83条。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报送和更新相关信息,做到了社会热点经济数据及时透明,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1.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3条。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3条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条

  3.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市统计局依照《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涉及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的政府信息都予以了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务动态、财政信息、公开年报信息。

  (二)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说明救济渠道。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发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2018年市统计局配备专人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因此在2018年度中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事件。

  2.不予公开情况。市统计局依据《条例》对信息进行审核,若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均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使人民群众的特殊需要得到满足,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科研等的服务作用有着重要意义。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比较扎实,但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想办法提升政府信息的写作能力,强化“四个意识”。做好统计系统服务工作,务必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认同。二是需要完善报送流程及管理办法。三是需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统计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0件,结果公开0件。

  辽源市统计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