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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新兴路917号;联系电话:0437-5081512;邮编:1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辽源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23年,辽源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加强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做好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辽源市气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积极筹划,按照上级气象部门和市政府要求,制定了《辽源市气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据工作要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公告、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行政审批等信息34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辽源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告,保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内容、时限、答复方式。2023年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辽源市气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吉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吉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依据《辽源市气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将法定公开内容发布到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年内以发放宣传卡片和咨询答疑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普及依申请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等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评估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全年目标考核任务,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各单位按部就班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围绕贯彻落实新政策,着力在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做好政策解读、以强化服务理念为导向改进依申请公开、以提高政务公开效率为目标加强组织监督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辽源市气象局2023年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气象法规规章集中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推进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量,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分类确定信息公开方式,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制度,强化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能公开。
  本年度没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辽源市气象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