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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wgk.liaoyu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新兴路917号;邮编:1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辽源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加强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做好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辽源市气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吉林省气象局和辽源市政府绩效考核要求,积极组织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吉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吉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定印发了《辽源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辽源市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依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办文流程,确定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明确监管机构和监督电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履行“三审制度”,要求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知晓的内容必须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前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必须做好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精心组织,积极筹划,按照上级气象部门和市政府要求,重新规范梳理了公开目录,制定《辽源市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图》,通过辽源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告,保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内容、时限、答复方式。2021年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

   1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811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进展稍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在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三是以“十四五”规划实施为重点抓好主动公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做好政策解读,以强化服务理念为导向改进依申请公开,以提高政务公开效率为目标加强组织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辽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落实《2021年辽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制定了《辽源市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辽源市气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