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wgk.liaoyu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新兴路917号;邮编:1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辽源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吉林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加强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做好辽源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辽源市气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吉林省气象局和辽源市政府绩效考核要求,积极组织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吉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吉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定印发了《辽源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辽源市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程序》。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依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